映象網(wǎng)訊(記者王韶卿)近日,鄭州市公安局金水路分局采取多種偵查手段,鎖定證據(jù),果斷出擊,成功破獲一起銷售假貴州茅臺案件,扣押假貴州茅臺酒190余瓶,抓獲涉案人員三名。
8月27日,金水路分局接群眾報警稱:買的十箱茅臺疑似假酒。據(jù)報案人季某介紹,8月17日至8月27日期間,季某從廣西南寧名叫朱某飛的女子手中以每箱11000元錢的價格,分三次購買了10箱貴州茅臺飛天系列白酒。在后期飲用時,季某卻發(fā)現(xiàn)茅臺酒有問題,經(jīng)確認發(fā)現(xiàn)有8整箱茅臺酒疑似假冒偽劣產品,遂立即向公安局報案。經(jīng)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鑒定,報案人季某從朱某飛那里所購買的貴州茅臺酒均為假冒注冊商標的假酒。
接報后,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金水路分局局長馮獻彬高度重視,要求立即成立專案組全力偵辦,迅速破案。按照馮獻彬局長指示精神,分局立即成立專案組,由湯純副局長牽頭,調集治安、視頻監(jiān)控中心等相關警種展開了詳細的勘察和縝密的偵查工作,專案組根據(jù)報警人提供的嫌疑人電話等線索,經(jīng)技術手段找到了嫌疑人朱某飛的居住地在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南寧市青秀區(qū)。
隨后,金水路分局治安二中隊民警程陽、劉鵬飛迅速帶隊員趕赴廣西南寧市進行偵查和抓捕。9月4日下午,程陽、劉鵬飛等人到達廣西南寧,經(jīng)過在嫌疑人所在社區(qū)的偵查摸排,確定了嫌疑人朱某飛的住所。當晚,民警在嫌疑人朱某飛的住所蹲守至晚上23時許,但一直未見到嫌疑人出現(xiàn)。
為了調查清楚嫌疑人存放假酒的地方以及收集更多物證,民警劉鵬飛決定以購買白酒為緣由直接與嫌疑人進行接觸。9月5日上午10時,劉鵬飛裝作客戶與嫌疑人朱某飛聯(lián)系上,稱要買2箱貴州飛天茅臺酒,并讓其將酒送至南寧市某酒店。
專案組兵分兩路,一隊人員繼續(xù)蹲守在南寧市青秀區(qū)嫌疑人住所,觀察嫌疑人朱某飛是否會返回居住地備酒,另一隊人員在酒店等待嫌疑人朱某飛現(xiàn)身。
上午10時30分許,民警發(fā)現(xiàn)嫌疑人朱某飛駕駛一輛黑色尼桑轎車出現(xiàn)在酒店院內,且汽車后排座位上放有兩箱茅臺酒,在嫌疑人朱某飛提著茅臺酒到酒店樓上與民警商談時,在此等候的民警立即將嫌疑人朱某飛抓獲并控制。經(jīng)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辦人員進行鑒定,嫌疑人朱某飛帶來的2整箱貴州飛天茅臺均為假酒。隨后,民警在青秀區(qū)嫌疑人朱某飛的住處當場查獲未銷售的5整箱貴州飛天茅臺酒,經(jīng)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辦人員進行鑒定,未銷售的5箱茅臺酒均也全都是假酒。
據(jù)朱某飛供述,自2019年3月份至今,她從一名叫應某鴦的女子那里以每箱3000元-4000元不等的價格先后分三次購進28箱假冒飛天茅臺酒,共計107720元錢,之后以每箱11000元錢的價格,分3次賣給受害人季某10箱貴州茅臺飛天系列白酒。嫌疑人朱某飛稱應某鴦伙同其愛人在廣西南寧市錦春路經(jīng)營了一家名叫“南寧八福煙酒行”的煙酒店,其存放假酒的倉庫位于煙酒店后的一樓樓道夾層。
因涉案人員較多,金水路分局治安二中隊民警趙水濤帶領隊員趕到廣西南寧進行增援。9月5日下午15時,民警根據(jù)嫌疑人朱某飛提供的線索,在廣西南寧市錦春路 “南寧八福煙酒行”煙酒店抓獲嫌疑人應某鴦與其愛人潘某,并當場在煙酒店倉庫內查獲16整箱貴州茅臺酒,經(jīng)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辦人員現(xiàn)場進行鑒定,嫌疑人應某鴦未銷售的16整箱貴州飛天茅臺酒均為假酒。
犯罪嫌疑人應某鴦告訴辦案民警,自2018年12月份至今,她從貴州貴陽市一名叫泮某萍的女子那里以每箱3000元-4000元不等的價格進購高仿假冒飛天茅臺酒轉手再以高價出售,從中牟利。
經(jīng)訊問,犯罪嫌疑人朱某飛、應某鴦、潘某對銷售假茅臺酒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嫌疑人朱某飛、應某鴦、潘某已被金水路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涉案扣押假貴州茅臺酒190余瓶,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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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8 15:09:34